国有财产是国家的重要物质基础,保护国有财产关系国计民生和全体人民利益,更是检察公益诉讼重要职责之一。2023年以来,色尼区聚焦怠于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、土地出让金、新增建设用地费和草原植被恢复费等问题,依法能动履职,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,共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10件,制发检察建议9份,回复率达到100%,磋商1件,督促收缴国有财产90.72万元。色尼区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坚持监督不越界、监督不缺位,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将问题解决在诉前阶段,避免了国有财产流失,切实实现公益诉讼检察“双赢多赢共赢”的良好社会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