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曲县尼玛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环评第二次公示
2017年03月31日 16:31:52      来源:那曲县网信办 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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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建设项目情况简述

填埋场场址拟选址于尼玛乡东南处2.5km 处,距离集镇约19km;垃圾转运站距离填埋场约14km;总占地面积35.0亩。本工程处理工艺采用卫生填埋处理,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采用回喷处理方式。项目填埋场设计日平均处理能力5t/d,填埋有效库容3.7万m3;生活垃圾转运站设计规模为3.7t/d;服务年限17 年,时间为2017~2033 年。本工程总投资为1405.85万元。

二、工程主要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

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填埋场恶臭、CH4和CO2等,按填埋操作规程覆土、及时清扫、喷洒药物等,可使恶臭得到有效处理实现达标排放,填埋有机物分解产生的CH4和CO2等气体采取导气石笼+导气管进行导排。废水主要为渗滤液、生活污水、洗车废水,渗滤液采用回喷处理方式,经蒸发全部消耗,不外排;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草地灌溉;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导入渗滤液调节池一并进行回喷处理。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,经隔声、消声、减振等措施后,厂界噪声达标。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,经垃圾桶收集后进行填埋处理,可得到有效处置。
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

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规、城乡规划,选址合理;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有效、可行,各种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,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轻微。项目的环境正效益显著,同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该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,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,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。

四、公众意见的反馈

本次公告为该工程环评工作的第二次公示,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,可通过电话、传真、信函、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报告书或补充信息,期限为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(2017年4月1日~4月10日)。

五、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那曲县人民政府

联系人:才旺多杰

联系电话:13989969991

六、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
评价单位: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(国环评证乙字第3246号)

联系人:邱工

联系电话:028-86916931

邮箱:182331665@qq.com

附件下载

那曲县尼玛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公众参与调查表

责任编辑:谢瑞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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