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大驾驶人:
为进一步净化那曲镇城镇道路交通环境,根据地区公安处党委的安排和部署,地区公安处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加大对那曲镇交通秩序整治力度,依法从严查处乱停、乱放、乱掉头、无证、无牌、酒驾、违反“严管街”管理规定、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,在此期间对于不听劝阻、谩骂交警执勤人员甚至以暴力抗法的行为,将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相关规定以妨碍公务罪论处,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望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,服从公安交警的指挥,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,共同创造安全、文明、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特此通告
那曲地区公安交警支队
2016年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