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乾隆十六年(1751年),清王朝平息了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事件以后,在那曲建立了藏北高原的第一个宗—坎囊宗,并隶属西藏地方噶厦政府管辖。
民国三十年(1942年),噶厦政府设立绛恰基巧,管辖藏北牧区和拉萨以北的14个宗,那曲宗(坎囊宗)即为其中之一。
1956年10月,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那曲设立基巧办事处,那曲宗隶属那曲基巧办事处管辖。
1959年10月,那曲县人民政府成立。隶属那曲(黑河)地区管辖。
1960年1月,国务院批准将西藏的“黑河地区”改名为“那曲地区”。
1965年11月3日,国务院批准正式将黑河县改名为“那曲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