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消息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《关于下达2017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》(藏财农指〔2017〕6号)及西藏那曲地区财政局《关于下达2017年村干部报酬待遇及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提标资金的通知》(那财农指〔2017〕17号)文件精神,那曲县财政局结合2017年乡镇各项税改提标资金落实情况表,按照财务制度和流程,及时落实资金,专款专用,严禁截留、挤占和挪用。
截止5月23日,那曲县已发放提标村干部基本报酬821591.00元,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提标207000.00元;业绩考核提标234244.00元,共计1262835.00元。